三权分立是一种政治制度,也称“三权分立”。它是指国家的立法、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相互独立、又相互制约的一种国家体制。在这种体制下,国家的立法权、行政权和司法权不是由同一机关行使,而是由三个机关分别行使,并且相互制衡。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,三权分立作为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制度确立于17世纪的英国,其后的美国和法国等国家都实行了类似的政治制度,因此,通常认为三权分立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石。
简单来说就是权力分散化
三权分立是一种政治制度,也称“三权分立”。它是指国家的立法、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之间相互独立、又相互制约的一种国家体制。